根據環保部令《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部令42號)及黔自然資發[2020]10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為加強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質量,防止地塊開發時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維護正常的建設活動。按相關規范要求,土地用途發生改變,應對地塊土壤進行污染狀況調查。根據黔環通[2019]171號文,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應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明確其是否可作為住宅用地(070102二類城鎮住宅用地)開發利用。2022年3月22日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委托貴州鼎鑫環??萍加邢薰境袚摰貕K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專業技術人員立即對該地塊進行了現場踏勘、收集相關資料、人員訪談,調查得出地塊歷史主要為工業用地,且本地塊不在《畢節市2022年污染地塊名錄》(2022年11月更新)內,也不在畢節市土壤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內;現狀為閑置用地,未來擬規劃為城鎮住宅用地。但地塊使用歷史存在從事過生鐵冶煉,可能存在對地塊土壤有一定的影響,需開展第二階段初步采樣分析。通過對資料進行深入分析,編制了《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測方案》。2022年3月31日、4月1日,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委托貴州求實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采樣,結合基礎資料及地塊周邊歷史資料,匯總各階段的工作成果,經實驗分析并獲得檢測數據后,我公司嚴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和規范編制完成了《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備本)。現將JSX650-XC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位于畢節市威寧縣二塘鎮新合村,地塊南側15m處為二塘鎮新合村居民區、西側為新合村集體土地,東側3m處為威寧昊晟實業有限公司、北側緊鄰大灣~水城(S212)公路。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占地面積為21304m2,但本次土地擬規劃使用的面積僅13347.79m2,剩余未使用的部分租給威寧昊晟實業有限公司作為煤炭洗選及銷售使用,故本次調查的地塊面積為13347.79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04°39′32.48″、北緯26°44′49.54″,海拔高程+1772m。地塊2001年5月之前為新合村集體土地,2001年5月~2010年6月為威寧縣二塘福利鐵業有限公司煉鐵廠,2001年5月建廠,主要從事生鐵冶煉;因威寧縣二塘福利鐵業有限公司產能技術落后,2010年5月底主管部門要求進行升級改造,2010年6月主管部門同意由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接手進行升級改造,主要從事生鐵冶煉及煤炭購銷;2014年4月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由于生產資金問題停產,停產后陸續拆除廠內建筑設施、附屬設備等設施。地塊土地利用類型為《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中工業用地(M)。地塊現狀為已擱置未開發,地塊自2014年4月至今處于閑置狀態,地塊用地紅線擬規劃為貴州威寧二塘龍威住宅區一期工程項目。用地規劃屬于自然資辦發[2020]51號《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的通知》中規定的住宅用地(070102二類城鎮住宅用地)。
二、調查目的
⑴污染源識別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識別地塊疑似污染特征。根據建設用地的要求,采用監測手段識別土壤中的污染物,結合地塊所在區域巖層情況、水文地質條件,全面分析地塊內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物,對照相應的篩選值,評價地塊內污染物是否超標,并識別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是否受到污染。
⑵提供地塊土壤環境質量信息
通過土壤樣品采集和分析,初步掌握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為地塊后續開發提供技術支持。
⑶土壤環境質量評價
根據檢測結果,評價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結合不確定性分析,對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評價。
⑷提出針對性結論及建議
在地塊土壤環境質量評價的基礎上,針對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擬規劃用途,提出針對性建議及措施,并給出地塊是否需要進一步開展詳細調查或能否按照擬規劃用途開發利用的明確結論,為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調查結果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使用歷史為工業用地(M),現狀為閑置用地。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但地塊使用歷史存在從事過生鐵冶煉,可能存在對地塊土壤有一定的影響。通過對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地塊進行采樣檢測分析表明,所有檢測點各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限值【氟化物、鋅、錳濃度最大值未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表2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限值】,地塊可按照擬規劃的住宅用地(070102二類城鎮住宅用地)進行開發利用,不需要進一步補充調查及詳細采樣分析,即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第二階段初步采樣分析結束。
委托單位:威寧龍威工礦貿易有限公司
編制人員:盧林龍
編制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聯系人:盧林龍 聯系電話:176085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