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部令42號)、黔自然資發[2020]10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為加強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防止地塊開發時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維護正常的生產建設活動。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原貴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用地歷史曾從事過化工生產,屬于《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部令42號)中的疑似污染地塊;原木材加工廠地塊主管部門現場檢查發現有土壤污染風險。根據黔自然資發[2019]171號文,主管部門要求對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明確其是否可作為工業用地(M)開發利用。2022年3月都勻市人民政府沙包堡街道辦事處委托貴州鼎鑫環??萍?/span>有限公司承擔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詳細采樣檢測分析顯示,所有土壤檢測點各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限值【氟化物濃度最大值未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表2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限值】,所有地下水檢測點各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表1、表2Ⅲ類標準限值;地塊可按照規劃的工業用地(M)進行開發利用,不需要開展進一步補充調查及風險評估,即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第二階段詳細采樣分析結束?,F將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包括原貴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初步采樣調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部分用地44712m2、原木材加工廠用地(主管部門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4400m2。占用的原貴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用地北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西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南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東側緊鄰原貴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剩余用地,東側90m處為文德村居民區,中心坐標東經107°29′41.68″,北緯26°23′20.57″,海拔高程+900m;原木材加工廠地塊北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西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南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東側為文德村集體土地,中心坐標東經107°29′31.97″,北緯26°23′27.34″,海拔高程+927m,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原貴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用地、原木材加工廠土地利用類型為工業用地(M)。地塊現狀為已擱置待開發,用地規劃屬于《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中規定的工業用地(M)
二、調查目的
⑴污染源識別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識別地塊疑似污染特征。根據建設用地的要求,采用監測手段識別土壤中的污染物,結合地塊所在區域地層情況、水文地質條件,全面分析地塊內潛在污染源及污染物,對照相應的篩選值,評價地塊內污染物是否超標,并識別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是否真正受到污染。
⑵提出針對性結論及建議
在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評價的基礎上,對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規劃用途,提出針對性建議及措施,并給出地塊是否需要進一步開展下一步調查及風險評估或直接給出地塊能否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利用的明確結論,為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調查結果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使用歷史為工業用地(M)。疑似污染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但地塊使用歷史存在從事過化工生產及木材加工(存在疑似土壤污染物(含油廢渣)隨意堆放),需開展詳細采樣分析。都勻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減量置換項目生產用地紅線范圍內疑似污染地塊詳細采樣檢測分析顯示,所有土壤檢測點各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限值【氟化物濃度最大值未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表2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限值】,所有地下水檢測點各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表1、表2 Ⅲ類標準限值;地塊可按照規劃的工業用地(M)進行開發利用,不需要開展進一步補充調查及風險評估,即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第二階段詳細采樣分析結束
委托單位:都勻市人民政府沙包堡街道辦事處
編制人員:盧林龍
編制日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聯系人:盧林龍 聯系電話:17608512926